前不久,网上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医院的两名保安分队长,被检方指控利用打击号贩子的职务之便,敲砸勒索号贩子好处费高达48万元。最终,两人被法院认定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刑3年10个月和3年6个月。
这48万只是检方指控的数字,实际受贿数额可能比这大得多。据报道:有的号贩子从年开始,每月就要给他们缴纳元的好处费。
这种事情,说意外也意外,说不意外其实也不意外。中国人一提起贪官,总是痛恨的咬牙切齿,但实际上,很多最基层的吏员甚至一些得到某些权力的编外人员,其寻找和利用政策漏洞的能力,以权谋私鱼肉百姓的智慧,甚至令官员也叹为观止。
就像收税,以往农业税以粮食形式征收,税吏收税时就玩“淋尖踢斛”;后来为了防止税吏作弊,改成征收银两,结果他们又通过加收“火耗”来徇私;为了杜绝加收火耗,朝廷又实行“火耗归公”。但无论怎么改,这帮人总有办法找出新的漏洞,发明新的花样,来欺负老百姓。
20年前,我和老婆结婚,去办结婚证。
到了办证的地方,说是要先学习。然后把一堆领证的弄一屋里看录像。
学习就学习吧,与婚前教育有关的录像很短,草草放完了,然后就是长长的婚庆公司的宣传录像。好不容易放完了,负责培训学习的那位又叽叽歪歪宣传了半天某家婚庆公司。
好不容易等他哔哔完了,得填表。填表要指定的签字笔,自带的钢笔对方说不行。
没有怎么办?都给你准备好了,几块钱一个。身为医生我一眼就看出这笔零售价也就几毛钱一支,批发更便宜。
最后磨磨唧唧给发证了。领证时候对方一伸手:交三十块钱!(我记得是这数,不排除有误差)。
钱给对方,对方把证书装进一个做工粗糙的不行的锦盒里,递给我们。快走到门口我才反应过来,合着这是收的锦盒钱。
那锦盒后来我们在批发市场见过,大概三四块钱一个。
在《西游记》第二十四回:《万寿山大仙留故友五庄观行者窃人参》里面,有两个貌似很无辜的小角色:五庄观的道童清风和明月,这两个人,就是这种充分利用手中看似微小的职权和规则漏洞,侵占他人财物,谋取巨额不当利益的典型。
被他们侵占的东西,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三千年一成熟,一万年才得30枚,吃一个能活四万七千年的至宝:人参果。
人参果是五庄观的命根子,树上结的30个果子,只有当年五庄观开园的时候,全观人员一起分吃了两个。我估摸着,大概是镇元大仙自己吃一个,剩下的几十个人分一个,清风明月如果当时在场,分个脚趾头啃啃也就差不多了。
镇元大仙带着全观人员去上清天上弥罗宫中听讲混元道果,只留下两个道童清风明月看家,清风有一千三百二十岁,明月则是一千二百岁。
镇远大仙走之前嘱咐:唐三藏要来了,你们不要怠慢了他,可将人参果打两个与他吃,权表顾日之情。
镇远大仙为什么要给唐三藏两个人参果呢?这么宝贵的东西,给唐三藏吃一个,就已经是天大的情分了啊。
那是因为唐三藏有徒弟啊。
唐三藏是高僧,慈悲为怀,有好东西,想来是不会自己独吞,大概率是要和徒弟们分享,所以一个人参果肯定是不够的。
给唐三藏两个人参果,唐三藏自己吃一个,然后其他徒弟分一个,这才是合理的安排。
镇远大仙也知道财不露白,所以他嘱咐清风明月:唐三藏虽是故人,须要防备他手下人罗唣,不可惊动他知。
那意思是:把人参果给他们吃了就得了,千万别说太多。镇远大仙和唐三藏前世的交情以及五庄观剩余人参果的实际数量,不要透露给他们,免得他们仗着交情吃完了还要。
清风明月执行师父的命令了吗?执行了,怎么执行的呢?
他们自己把人参果给吃了。
他们巧妙的利用唐三藏的知识盲区,刻意进行误导,让唐三藏主动拒绝人参果,最终让人参果“合情合理”的落到了自己嘴里。
人参果是什么样子的?
“果子的模样,就如三朝未满的小孩相似,四肢俱全,五官咸备。”而且“手脚乱动,点头幌脑“。
这个东西,直接端给一个凡人,有谁敢吃?真心让对方吃,肯定要做些工作打消对方的疑虑才行。
人参果应该这么吃?
“吃他须用磁器,清水化开食用”。
所以,请人吃人参果,应该提前准备磁器帮对方化开。
这么简单的道理,活了一千多年的清风明月不懂吗?
如果清风明月真心想让唐三藏吃人参果,他们应该这样做:
先给唐三藏做一下科普讲座,介绍一下人参果的来历特征和功效,让唐三藏有个思想准备。
然后,准备磁器清水,当着唐三藏面把人参果化开,请他和他徒弟分享。
如果唐三藏仍然有疑虑,可以带唐三藏去果树那里看一眼,让他确信这东西是树上长的。
这些工作,既不难想到,也不难做到。活了一千多年的两个人,不可能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
但清风明月是怎么做的呢?
他们选择了和唐僧单独相处的机会,把两个人参果打下来给唐僧吃。
唐三藏虽然是金蝉子转世,但现在是肉眼凡胎,肯定不认识人参果。但是他几个徒弟一看就是法力高强见过世面的妖精,备不齐知道人参果的好处,即使不知道,也很可能刨根问底,最终知道这是好东西。
他们在没有做任何宣讲介绍,提前告诉唐三藏任何人参果知识和信息的情况下,瞒着可能认识人参果的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直接把“四肢俱全,五官咸备。手脚乱动,点头晃脑”,长的和不满三天的小孩一模一样的人参果,给唐三藏端了过去。
当然,他们也没有准备化开人参果所需的磁器和清水,更没有帮唐三藏化开人参果。
换了你是唐三藏,你敢拿起来就吃吗?
唐三藏敢吃是不正常的,不敢吃才是正常的。
我数了数,从把人参果端进来到端出去,清风明月两个人总共和唐三藏说了三句话:
第一句是:“唐师父,我五庄观土僻山荒,无物可奉,土仪素果二枚,权为解渴。”
没有任何关于人参果的介绍,没有告知唐三藏任何人参果的知识和信息,更没有告诉唐三藏这东西宝贵的不得了: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
相反,他们刻意隐瞒人参果的价值,把人参果说成是听起来毫不值钱,只是权为解渴的:土仪素果二枚。
难怪后来唐三藏听说孙悟空偷了人参果一点都不紧张,说赔给你们就得了。
唐三藏看到这“四肢俱全,五官咸备。手脚乱动,点头晃脑”,长的和不满三天的小孩一模一样的人参果,当然是不肯吃。
然后明月上前说了第二句话:“老师,此物叫做人参果,吃一个儿不妨。”
这句话里面,依然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表面上看,似乎明月告诉了唐僧这东西的来历,但对于一个对“人参果”毫无概念的人而言,这根本没有任何帮助。
这句话是如此模糊,以至于我们甚至可以把它理解为:就像胎盘又称紫河车一样,刚出生三天的小孩又称人参果,吃一个无妨。
这句话当然说服不了唐三藏。
然后清风又说了第三句:“实是树上结的。”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能打消唐三藏的疑虑吗?显然不能。
唐僧根本不相信:“乱谈!乱谈!树上又会结出人来?拿过去,不当人子!”
然后,清风明月就啥也没说,没有解释这不是刚出生三天的小孩,没有和唐三藏解释人参果的来历和功效,没有拿清水帮唐三藏把人参果化开以证明这不是不满三天的孩子,更没有带唐三藏去树下看看打消他的顾虑。
他们拿着盘子,转回本房。一家一个,坐在床边上,只情吃起。
看到没有?他们端出去之后,根本犹豫都没犹豫,商量都没商量,而是迫不及待的“只情吃起”。
到这里,我想读者们应该已经看清楚貌似天真无邪心地纯洁的清风明月两人的龌龊面目了。
人参果对于清风明月,本来是可望不可及的东西,他们这辈子,顶多有机会分个脚趾头啥的。
但是,镇远大仙将招待唐三藏的任务交给他们之后,他们发现了机会,然后精心设计了一场貌似天衣无缝的计策,贪墨了唐僧的人参果,得了天大的便宜。
他们故意利用人参果和刚出生孩子一模一样的特点,诱导唐僧主动拒绝吃人参果。
他们既不认真介绍人参果的来历特点和价值,也不积极打消唐三藏的疑虑,而是用极其模糊和敷衍的解释,强化唐三藏的误会,同时摘清自己的责任。
如果事情败露了,他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狡辩。
你把人参果拿给唐三藏没有?拿了啊!
你给他说了这是人参果没有?说了啊!
你和他说了这是树上结的没有?说了啊!
那他为什么不吃啊?哎呀他凡夫俗子,不识我们仙家宝贝啊。
完美而无法反驳的自辩!
他们吃人参果时候被猪八戒听到了,引起了后面的风波。
孙悟空偷人参果固然不对,但清风明月两人做事这么不地道,设计贪墨本该属于师徒四人的人参果,又怎么可能不引起孙悟空等人的不满?
有一点点权力就能干出天大的坏事,清风明月这样的人,其实不算少。
烧伤超人阿宝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本文编辑:佚名
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www.zihechea.com/zhcsl/11657.html